关于2023年中级、初级政工职称评审结果的公示
根据《天津市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务评审实施意见》(津党宣办〔2019〕12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部门评议、纪检信访等有关部门审核、校政工职评工作领导小组和中级政工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我校2023年拟评定政工师人选和拟确认助理政工师人选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报教育系统政工职评办和天津市政工职评办备案。
一、拟评定政工师人员名单(7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马树清 吕丽妹 刘 娇 李 丹 李 姗
贾剑飞 崔洪蕾
二、拟确认助理政工师人员名单(1人):
范耘硕
上述公示对象的公示时间为一周:自2023年10月30日起至2023年11月5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工作日以真实姓名向我校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党委督查室或教育系统政工职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校政工职评办公室:88181528;
校党委督查室:88195662;
教育系统政工职评办公室:83215087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政工职评工作办公室
2023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