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图片新闻 
 专题专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办理我校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
2022-11-10 07:22 方保权  审核人:黄萍

各二级党组织:

按照《天津市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试行)》(津党组发〔2021〕24号)“以人事代理、劳务派遣等形式在同一单位工作6个月以上的党员,一般应当将组织关系转入工作单位党组织”等有关规定要求,我校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教职工党员可以按要求将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来校工作6个月以上的人事代理、劳务派遣在岗教职工中组织关系尚未转入学校的党员,党员档案审核通过的,应将组织关系转入我校。

二、转接流程

转接党员组织关系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各二级党组织具体负责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一般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申请。本人填写《组织关系转入审批表》(附件1),由拟转入的基层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报二级党组织书记同意后,由所属二级党组织出具《介绍信》(附件2)。

(二)审核。二级党组织指派专人(一般为2人)携带《介绍信》前往党员存档单位借阅个人档案原件并提取党员档案主要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骑缝处盖档案保管管单位公章或负责审核的二级党组织公章),并填写《拟转入教工党员档案审核登记表》(附件3)。党员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报二级党组织书记审核,审核人在《审批表》上填写审核意见,二级党组织书记签字、加盖党组织公章。专职组织员或党务负责人将《审批表》(一式二份)和党员材料复印件交组织部复审。档案审核如有问题,由党员本人配合二级党组织联系其原入党所在单位党组织协调解决。

(三)接收。档案审核无问题后,组织部留存党员材料复印件建档,专职组织员或党务负责人通知党员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在信息系统中更新党员信息。

三、工作要求

(一)二级党组织要摸清本单位现有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教职工党员情况(专职组织员在微信群及时填写“腾讯文档”小程序),工作已满6个月组织关系尚未转入学校的,做好拟转入教工党员档案审核工作,符合条件的及时转入。

(二)转入前,二级党组织负责查验甄别党员身份,审核党员档案材料,了解党员入党过程、学习工作经历等情况。审核转入条件过程中,如有不符合转入情形的应向党委组织部报告,并向本人说明情况。

(三)转入后,二级党组织将党员编入下辖的一个支部,开展党员教育,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谈话,要求党员参加正常组织生活。

(四)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如申请离职,应提前30日向所属党支部书记报告(支部书记向二级党组织负责人报告),并在离职前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五)如有特殊情况,由各二级党组织报党委组织部研究后决定。

(联系人:方保权 联系电话:88288220)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