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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职在编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流程
2022-11-10 07:25   审核人:

为进一步做好新入职在编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规范方法步骤,明确程序要求,提高转接效率,根据《天津市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试行)》(津党组发〔2021〕24号)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流程。

一、审核

1.人事处收到新入职在编教职工党员人事档案后一般应于5个工作日内通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相关二级党组织专职组织员对其党员档案进行审核,一般应在接到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将有关问题反馈给相关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如遇寒暑假,可结合实际,及时审核。

2.审核中发现党员档案存在问题的,经二级党组织研判后,责成专职组织员负责联系教工转出地党组织或发展单位党组织协调解决,明确出具有关说明材料。补充、完善党员档案材料一般应在审核后1个月内完成,如超过1个月或期间发现新情况,二级党组织要立即向党委组织部报告。对于党员档案丢失等特殊情况,补充材料工作原则上不得超过六个月。必要时新入职在编教职工党员应据实提供本人党员档案流转情况,协助提供相关党组织联系方式等。

3.党员档案审核不存在问题的或相关问题办结的,相关二级党组织收到党委组织部通知后启动接转手续。

4.各二级党组织不得在未审核党员档案、未确认党员身份情况下,接收其党员组织关系。特殊情况由党委组织部与相关二级党组织研判确定。

二、接转

1.新入职在编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党组织通过系统进行线上组织关系转接,接收党组织选择“中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

2.新入职在编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未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的,须由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具有审批预备党员权限的党委开具纸质版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写明“中共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具体去向写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XX学院(部门)”。

三、接收

1.使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转入的,党委组织部在系统中收到转入通知后,审批通过并转至相关二级党组织接收,二级党组织接收后负责开具线上回执。

2.通过纸质版介绍信转入的,党委组织部将其纸质版介绍信接转至二级党组织,二级党组织线下接收并开具回执。并及时通过“线下转入”方式完成其在《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的党员增加。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入后,应同步进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系统》(原广东超讯版)中的信息录入。

四、有关事项

1.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重要性,此项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政治属性,做好组织关系转接管理服务工作,对工作不负责任或工作疏忽,导致不良结果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2.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按照2022年4月1日下发的《关于办理我校人事代理、劳务派遣教职工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的通知》执行。

3.未尽事宜参照《天津市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办法(试行)》(津党组发〔2021〕24号)。

4.特殊情况,由党委组织部报请校党委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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