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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年政工人员队伍和政工职称申报摸底工作的通知
2023-04-11 14:13 刘欠欠  审核人:黄萍

各单位、各有关部门:

按照市政工职评办《天津市2023年度高级政工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意见》精神和教育系统政工职评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各有关单位指定1名本年不申报政工系列职称的人员作为工作联络员,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摸底工作。

1.人员摸底

结合上级政工职评部门要求,为在准确把握政策、条件的同时,严格掌握政工专业系列职称相关比例,更好地把好比例关、岗位关、条件关,认真开展学校政工队伍现状调研。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在职在岗在编在册在聘”要求摸清人员底数。学校政工职评办去年已初步摸排我校政工队伍情况,汇总了《具有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名册(修改稿)》(附件1),将分别发至各单位、各有关部门联络员请指定的联络员联系组织部刘欠欠,为确保底册完整清晰,数据准确无误,请据实增补、更新人员信息后,填写《2023年政工队伍情况表》(附件2)。

各单位、各相关部门要深入了解政工人员真实情况,对政工职评中存在的难点,政工人员教育培训、管理和考核中存在的堵点,进一步发挥政工专业人员作用存在的淤点等方面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如有相关意见建议,可形成文字材料。

2.申报摸底

按照教育系统工作提示,今年的评审原则和去年没大变化,暂按去年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认真开展2023年拟申报政工专业职称的人员摸底,请各单位、各有关部门准确填报《2023年政工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摸底表》(附件3)。

其中,关于高级政工师的评审,仍执行高级政工师原则上控制在现有政工专业职务总人数的30%。教育系统考虑比例在30%-40%的单位,如果有业绩资历特别突出的,作用发挥好,有显著业绩的,确有影响力的,可以申报推荐,由上级进一步评判后评审。我校今年摸底结果报教育系统后方可确定推荐指标。关于政工师的评审,仍执行政工师原则上控制在现有政工专业职务总人数的50%。我校将结合今年摸底结果情况确定中级评审指标数。关于助理政工师的评审,无指标限制。

如果今年我校无高级政工师推荐指标,需执行破格条件:六项专业能力须达到优秀等级,即六项专业能力赋分在51分至60分,业绩、资历加分须达到30分以上,同时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担任政工师专业职务期间获得国家级个人或集体政工荣誉称号;创造的思想政治工作经验或培养、树立的先进典型在全国被推广并产生重要影响;因工作成绩突出,个人或集体收到市委、市政府表彰。即有重大突出贡献,至少是市级层面的重要典型,如有相关情况,请单独与组织部联系。

今年拟申报高级政工师人员如实填写《2023年申报高级政工师综合情况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右上角空白处本人签字写日期)和电子版报所在单位指定的联络员。今年拟申报政工师、助理政工师人员暂无需填写《综合情况表》。

二、预审条件

1.申报高级政工师(副高)

(1)现有中级职称,在政工岗专职或以主要精力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大本毕业,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5年以上;取得双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4年以上;取得博士学位担任政工师职务累计满3年以上,可申报高级政工师。现职称不是政工师的属于转系列申报,政工专业年限需多1年。

(3)代表作品:履职期间发表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论文1篇。应满足字数要求,2016年6月28日以前发表的作品在2300字以上,2016年6月28日(含)以后发表的作品分别在3000字以上。

(4)加分作品:履职期间发表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的3000字左右的论文;或在市属委办局以上组织的政工论文、调查报告征文活动中获一、二等奖3000字左右的作品;或本人撰写、主编的政工专著;或本人在政工专著中撰写5000字以上的独立章节。由2人以上合作撰写的,本人应为第一作者。

(5)已参加2023年度政工专业理论培训班,且考试成绩合格。

2.申报政工师(中级)

(1)现有初级职称,在政工岗专职或以主要精力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大本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3年以上;取得双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担任助理政工师职务累计满2年以上,可申报政工师。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以上,可确认政工师。现职称不是助理政工师的属于转系列申报,政工专业年限需多1年。

(3)代表作品:履职期间发表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的思想政治工作方面论文1篇。应满足字数要求,2016年6月28日以前发表的作品在1800字以上,2016年6月28日(含)以后发表的作品分别在2500字以上。

(4)加分作品:履职期间发表在全国公开发行的刊物上的2500字左右的论文;或在市属委办局以上组织的政工论文、调查报告征文活动中获一、二等奖2500字左右的作品;或本人撰写、主编的政工专著;或本人在政工专著中撰写5000字以上的独立章节,均可作为成果条件。由2人以上合作撰写的,本人应为第一作者。

申报政工师、高级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代表作品和加分作品须在本人受聘履职年限内、参评前已经刊载发表,任何用稿通知均不予承认。主办单位是协会、学会的满足条件可用于代表作品使用,但不能用作加分作品。在报纸、《学报》增刊发表的政工论文不能作为代表作品使用,《政工师论文集》刊载的政工论文最多使用2篇;同一刊物上同期发表2篇政工论文的只认定1篇。思政论文必须是本人主创,带有个人工作思考、见解、包涵工作经验的内容,纯理论性质的、业务介绍过多的均不予认定。多名作者的只有第一作者可以使用,多人合作文章不能超过3人。

3.申报助理政工师(初级)

(1)无其他职称,在政工岗专职或以主要精力从事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

(2)大本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2年以上;取得双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满1年以上,可确认助理政工师。已有其他初级职称的,待满足条件后,按转系列直接申报政工师。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指定的联络员负责对申报人员资格按上级现有文件和通知要求进行预审,预审结果向本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汇报,如有疑问及时与组织部沟通。

2.若后期市职评办提出评审新要求,则以新通知为准。本次摸底报名人员,待市政工职评办发布最新政策要求后由校政工职评办确定是否具有最终申报资格。

3.本年度政工职评工作后续安排另行通知,凡此次摸底时未报名人员,不得参加今年的政工职称评审。

4.请各单位、有关部门联络员于4月18日(周二)前将《具有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名册(修改稿)》(附件1)电子版,《2023年政工职称申报摸底表》(附件2)纸质版,《2023年政工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摸底表》(附件3)电子版、纸质版(领导签字盖章),《2023年申报高级政工师综合情况表》(附件4)电子版、纸质版(本人签字)报校政工职评办审核。

 

校政工职评办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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